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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错误的行为会导致癌症患者在治疗期间更加痛苦?

2021-02-27 01:38:28来源:医生在线

提起癌症,令人心惊胆战,因为患有癌症,很少能够根治,尤其是癌症晚期。癌症通过手术、放疗、化疗可以有效延长生存期。癌症分期较早的时候,也就是早期癌症,可以通过手术切除方式,完整切除肿瘤病灶,清扫周围淋巴结,这是治愈癌症的重要手段。但是,当癌症分期较晚,这个时候手术只能是减轻全身症状,提高机体免疫力,提高其他抗肿瘤治疗的效果。但是在治疗期间,往往会有很多无知或者误解过度行为导致病友的痛苦。

对止痛药过敏,不能吃

很多病友反映,一吃曲马多/吗啡/羟考酮,就头晕难受、恶心呕吐,认为这是对止痛药过敏。其实这并不是过敏,而是阿片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头晕、便秘、排尿困难等)。

由于个体差异性,人们对药物的敏感性也不同,不良反应因人而异。这种情况下不是不能用药,而是要适当进行预处理:预防性给予止吐、通便药物,等病人适应了,再缓慢减掉。

如果止痛药增加到一定剂量后疼痛控制住了,但不良反应还是比较明显,这时候可以更换止痛药物。比如,将美施康定/奥施康定更换为芬太尼透皮贴。也可以改换治疗方式,比如行神经毁损、鞘内药物输注,增强止痛效果,减少不良反应。

放疗/化疗也可以止痛,起效就不痛了

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等如果选择好适应证会有止痛的效果,但不是完全有效。化疗对肺癌的有效率高是60%~70%,对胃癌的有效率仅30%~40%、到了三线药物治疗时可能10%的有效率都不到。

放疗对骨转移造成的疼痛有较好的止痛效果。即使放疗能够有效,从制定方案开始到治疗有效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多学科联合止痛、全程止痛,是目前国内外提倡的镇痛方式。只有通过多种方法联合、早期干预,才会起到作用。

对于骨转移病人,在放疗一开始加用止痛药物,若放疗有效疼痛减轻则减少乃至停止止痛药,若放疗效果不佳则继续用止痛药,这样可以比较好的控制患者疼痛。

微创镇痛治疗风险大

微创镇痛创伤其实很小,绝大多数晚期病人都可以耐受,但各有适应证和应用条件。

如腹腔神经丛阻断,适合于癌性腹痛的病人(如胰腺癌、胆管癌、腹膜后淋巴结转移等),做完了连针眼都看不到。治疗中毁损的是交感神经不是支配活动的脊神经,导致截瘫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极低(小于万分之一),术后有一过性低血压降低和腹泻等,对症处理即可。而治疗的有效率较可达到80%左右,止痛效果好。

国内外许多指南推荐除了药物效果不佳或有患者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外,如果预期微创治疗效果较好,可以尽早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