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存在这些法律问题,但FDA还是在1998年裁定,对尚未批准的药物进行儿科试验,该药物可能会在2001年1月开始作为批准的条件用于儿童。
现在,根据FDA的最新数据,名牌药品生产商将进行约170项针对儿童的临床试验,另外27项试验已经完成。但是,定于2001年生效的立法并未涵盖仿制药商。
FDA目前正在考虑的一种解决方案是让联邦资助的机构(例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进行仿制药的临床研究。该机构表示,然后可以要求将此新信息包括在仿制药的标签上。
但是对此建议的批评者指出,这不太可能成功。他们指出,根据当前的FDA规定,除非FDA可以证明该药物对公众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否则FDA无需更改标签。
美国国立儿童健康与发展研究所执行董事Duane Alexander医学博士虽然NIH已经设法筹集了至少一些开展这些儿科研究所需的资金,但“我们现在基本上陷入了僵局。”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顾问小组。NICHD是NIH部门,负责监督该机构与儿童有关的研究。
沃德说,当然,有一个积极的方面需要考虑。他指出,毕竟,至少现在有较新的品牌药正在将儿科信息添加到药物标签上。一旦生产出这些药物的通用版本,它们也将带有包含儿科信息的类似标签。
而且,沃德指出,他作为医生只能开贴适当标签的药物。他告诉WebMD,尽管没有这些儿科临床试验,即使医生可能拥有非专利药物的丰富经验,也没有证据表明这些药物的使用正确。他说,使用它们会使儿童暴露于潜在的副作用,而没有证明的临床益处。
他说:“因此,我将始终首先使用正确的标签。”
这种医生的心态最终可能会促使仿制药生产商使用适合儿童的信息更新其较旧的仿制药。
但是最终结果确实仍然不确定。目前,非专利药行业认为,对儿童的研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必要且不道德的。
“我们担心对儿童进行不适当的测试,”非专利药品贸易协会国家药品制造商协会副主席兼技术总监莱昂·沙格尔说。“我们不确定是否有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