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和手术均属于局部治疗,但放疗不受解剖结构限制,故无法手术的病人可选择放疗,或因内科疾病不能耐受手术的可行放疗,因此,放疗较手术适应症广。放疗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根治性放疗。根治性放疗就是主要依靠放疗来治愈肿瘤,例如鼻咽癌、II期以后的宫颈癌等,因解剖结构复杂,手术无法切除干净,且手术风险大。早期喉癌放疗在治愈肿瘤的同时可保留发音功能。
2、术前放疗。术前放疗即手术前先行一疗程放疗,放疗次数和剂量由放疗医生根据病情而定。放疗后休息2到4周再手术。术前放疗可使肿瘤缩小,提高肿瘤切除率,术前放疗还能降低肿瘤活性,减少肿瘤转移,提高生存期,术前放疗对血供丰富的肿瘤可减少术中出血。
3、术后放疗。即对肿瘤行手术切除后,再行放疗,主要是照射那些肉眼无法看到的癌细胞,多在术后2周开始,主要根据肿瘤的部位和类型及期别而定。
4、姑息性放疗。对晚期肿瘤引起疼痛、压迫症状的,放疗可使肿瘤缩小,减轻症状,如椎体转移放疗可减轻疼痛、减少截瘫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治疗手段的选择不能千篇一律,现在癌症治疗手段选择的个体化已经超过了常规化,所以没有指定哪一种是首 选,还是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不过,希望患者在首诊的时候,能够一同参考肿瘤放疗科医生的意见,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