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狭义的肝癌即是临床上常见的原发性肝癌。按照病理类型分为肝细胞癌、胆管细胞癌和混合细胞癌。那么在综合治疗的情况下,肝癌患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放疗呢?
这也是一个非常专 业的问题,对于绝大部分的肝癌患者需要采用综合治疗,所谓综合治疗就是你要根据这个病人的身体状况,病变的类型、位置、大小,以及你现有的治疗手段,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不同治疗的序贯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于肝癌的病人,需要跟我们的外科结合起来,也还要跟我们介入治疗,有效地进行整合,什么时候该做放疗呢?
当然总的来说如果有适应证的要尽量早一些,但是比如我们跟手术这样一个联合,我们现在更多的病人是做了术后放疗。当然有些病人做术前放疗,如果做术前放疗的话,就是这个病人诊断明确以后,首先做了这个放疗,然后再做手术。而做术后放疗的话,就是这个病人,比如做完手术以后,我们外科医生说,我做的这个手术的切除范围是不够的,在我们医院的话,我们在切的不够的地方放个金属标记,这样患者恢复一个月左右就做术后放疗。
当然还有更多的病人,我们是不能做手术,可能有些病人先做了介入治疗,或者先做了放疗,再做介入治疗,这个该怎么样协作呢?这是一个更专 业的问题,其实不同的病人有不同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介入治疗一般是先做三次左右,然后我们就去做放疗。
但是有些病人,肿瘤的肝动脉供血只占了一少部分,换句话说,介入治疗带给患者的获益是不大的,甚至做完介入治疗以后,碘油沉积不好,肿瘤又进展的,这种病人可能你做一次介入治疗后,或者更快、尽早开展放疗,这样对患者是更有益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它绝大部分都是肝动脉供血,它做一次以后,我们叫判断介入治疗是否有效,就是碘油沉积,碘油沉积得已经非常充分了,再做进一步治疗不能够提高碘油沉积的这个概率,就是不能进一步提高肿瘤控制的话,也应该尽早放疗。
所以其实这个放疗的时机,既是个专 业问题,同时更多的要考量了这个医院综合治疗的水平,或者我们专门有个词叫做多学科协作、MDT的水平,不同治疗方案的选择,可能要根据患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动态的选择,目标就是要使得这些不同的治疗手段能够有机、有序、有计划的开展,后使患者的肿瘤控制得更好,毒副作用还更加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