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成区范围内外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7月1日起,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本市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昨天发布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详解,对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重点行业中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等内容进行了梳理。
按照规定,北京市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不过,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连卷袋不包含在禁止范围内,仍可正常生产、销售。
对于餐饮业来说,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五环以内、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区域等多处本市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本市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包括刀叉勺等。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
对于批发零售业来说,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于会展业来说,本市建成区举办的各类展览、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如违规使用超薄塑料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而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