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一般发现时已处于中晚期。如果发现后不治疗,能活多久呢?又该如何治疗肝癌呢?
原发性肝癌本身的自然病程可分为4个阶段:
(1)早期亚临床期:即由发病开始至亚临床肝癌诊断成立。如从甲胎蛋白AFP早出现异常算起,中位时间约为10个月(实际可能更长),即肿瘤长至目前定位手段能测出(即1~2cm)前所需时间。此期间除AFP低浓度上升无任何异常可见。早期诊断与定位仍困难。
(2)亚临床期(ⅰ期):即由亚临床期肝癌诊断成立至症状出现(约8~9个月)。此期亚临床肝癌的患者没有任何症状和体征,诊断主要依靠检测AFP和B型超声波、ct检查等。此期肿瘤较小,手术切除的机会多,约90%可获早期肿瘤切除,切除后5年生存率可达90%左右,提示多数病例其疾病仍处于可治愈阶段而无明显扩散。
(3)中期(ⅱ期):指由症状体征出现到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的出现,约4个月。此期各项检查如酶学、肝功能、核素扫描等绝大多数均出现异常,故诊断已无困难。此期病人手术切除及5年生存率均只有20%左右,提示大多数病人已有肿瘤扩散。b超和ct检查均能发现门静脉支内已有癌栓。此期肿瘤中位直径已达9~10cm。
(4)晚期(ⅲ期):指黄疸、腹水、远处转移的出现至死亡,仅约2个月。该阶段的患者一般采取保守治疗,以减轻患者痛苦,延长生存期为主。由于肝癌属于肝细胞癌的癌前病变,有较高的癌变率,且术前尚难以与小肝癌鉴别,故对其治疗应持积极的态度。对于肝癌术中发现的肝癌,应争取与主病灶同时切除,但如肝功能条件不答应,或手术切除困难,则可行无水酒精注射或微波固化治疗。对于在慢性肝炎、肝硬化随访过程发现的肝癌,在治疗方法的选择上尚未取得一致意见。有人主张继续随访观察,待确认有癌变证据后再行治疗(17,25)。但认为,对这类病人的肝癌亦应积极处理。至少应行B超引导下无水酒精注射治疗,同时应穿剌活检进一步明确有无癌变。如发现有癌变或难以与小肝癌鉴别,则应争取手术切除或微波固化治疗。如肿瘤位置浅表,在有条件的医院则可考虑行腹腔镜下微波固化治疗。如病人一般状态与肝功能条件差,不能耐受手术,可反复行B超引导下无水酒精注射治疗。肝动脉栓塞化疗对肝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