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上传一段视频,曝光一男子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园遛狗不拴绳且不捡狗屎。4月28日,北京朝阳警方针对这起事件发布情况通报:该男子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500元。
通报称,针对网传视频“北京某公园一男子遛狗不束犬链”的情况,警方查明,4月22日9时许,赵某江(男,65岁)携犬只在朝阳区双桥某街心公园散步,该人存在未经登记年检养犬、未束犬链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目前,朝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赵某江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500元。
警方提示
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