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HealthDay News)-一项新的研究发现,尽管存在为确保准确性而制定的国家标准,但判断医院患者死于脑死亡的规则因医院而异。
耶鲁大学医学院神经病学教授大卫·格里尔(David Greer)博士说,美国神经病学学会在2010年采用了一套更新的指南,用于判断一个人是否失去了所有的大脑功能,并仅通过医院的机器使其存活。医学,位于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格里尔说,没有合法的报告说任何患者在不被宣告死亡时就死于脑部死亡,但是这种判断需要“ 100%确定”。
格雷尔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为此提供非常高的问责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制定的指导方针如此具体,如此直接和简单。”“基本上,您可以将其称为“傻瓜脑死亡”。您应该能够将此检查清单带到床边,一点一点地遵循它,并能够通过它。
但是,格雷尔及其同事在一次全国性审查中发现,医院在采用脑死亡标准方面一直很慢。
他们审查了有关脑死亡的508项医院政策,这些政策代表了所有50个州的医院和卫生系统。结果于12月28日在线发表在JAMA Neurology杂志上。
格里尔说,要裁定一个人脑死,医生必须做出两个判断。
他们必须证明根本没有大脑功能,甚至不能调节体内的自动过程。他说:“呼吸等最基本的事情也构成大脑的功能。”
他们还必须排除该人恢复大脑功能的任何可能性。格里尔说,例如,医生必须确保该人没有患有类似于脑死亡的疾病。
他说:“如果继续治疗患者或消除某些未知因素,患者可能保留某些脑功能,那么您就不必宣布它们了。”
格里尔说,审查结果表明医院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但是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康贝斯同意了。他说:“本文鼓励[医院]审查其程序,以确保它们符合当前的证据和医学知识标准。”
伯纳特说,如果联合委员会要求医院采取可靠的政策,医院可能会更快地采取这种政策。
他说:“我可以告诉你,如果联合委员会坚持一定要这样做,那么一定会做到。”